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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徒手拔毛挖内脏(第2页)

只是,饿了几天,又吃了一天野果的他们,当朝歌将那野鸡烤得外焦里嫩,浑身流油的时候,即便没盐没味儿,三个小崽子吞咽起口水的速度,也是半点都没有比朝歌慢的。

“大姐,你刚刚那匕首”

“嘘,我捡的。”

冷烈承早就想问了,但朝歌杀鸡的时候,到处都是贪婪的眼睛盯着他们,他不敢松懈,他悄悄捡起两块石头,一直随时防备着。

而那匕首的锋利,也是他从未见过的。

倒是在书中所闻,类似于削铁如泥的玄铁所制的兵器,似乎有些相似。

可他不相信,那么珍贵稀罕的玄铁匕首,能让朝歌运气逆天的捡到。

诸多的疑惑,在此刻堆积在少年的心中,让他不解。

直到朝歌将鸡烤熟,再次拿起匕首分割鸡肉时,他才压低了声音,试探性的询问道。

而除了这样的理由,冷烈承也想不到还有什么原因,朝歌会得到这样锋利的匕首。

或许就如老天送了一只野鸡在她怀中一样,大概可能就是真的捡到的吧?成功的将冷芙蓉姐弟搪塞过去,冷潇然早就被烤鸡肉的香味儿馋醒,只顾着吃鸡肉去了,才不管那么多。

“不给东叔送一点去吗?今天多亏了东叔的照顾,刚刚我看到那几个人出现在你身后,想要抢你怀里的野鸡时,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上了,幸好大强哥及时出手,东叔也带人朝你跑去了。”

吃了几口鸡肉的冷芙蓉,看着周围眼馋吞咽口水的难民,压低了声音在朝歌耳边小声询问道。

这事儿,朝歌不是没考虑,但她不能圣母。

至少,东叔他们全村逃荒都带了粮食,还不至于饿肚子,所以她不打算给。

就算要给,也不能明给。

一只野鸡朝歌留了一只鸡腿,用树叶包好,藏在了身下的杂草中。

而就在这时,忽然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婆子,牵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朝他们走来。

朝歌和冷家姐弟二人,满脸防备的望着祖孙二人!

手里还未吃完的鸡肉,也慢慢的放下,不约而同的就往身后藏去!

“姑娘,能讨口肉吃吗?你看我这孙子,都几年没吃过一口肉了。

既然你们运气好,白得了一只野鸡,能不能行行好,给我孙子也吃点?”

果不其然,有些人硬的不来,直接来软的了。

他们一天没吃没喝,也不见有人给他们点吃的呢,这老太婆也是好意思开口。

“不好意思,我们半道儿被抢,几天没吃东西了。

这野鸡就这么大,就是我们姐弟几人的命。

不过,若是你想吃肉的话,可以拿东西来跟我交换。

一只鸡腿五斤米,杂粮也行,或是五斤红薯也可以。”

老婆子可怜,小孩子耸动着鼻子不断吞咽口水馋肉的样子也可怜。

但他们四个更可怜好吗?她们任何一人,都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动恻隐之心的。

:()逃荒路上收了金矿,回乡当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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