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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猎人的儿子(第1页)

埃文是猎人的儿子。

身为维顿镇里仅有的几个每隔一段时间家中就能飘出肉味的人家,埃文自幼就比其他的同龄人要长得高大、结实。

有着一位擅长使用弓箭与短刀,并以狩猎为生的父亲,自懂事起,他就对这些武器兵刃有着极大的兴趣。

如同这个时代的其他平民一样,子承父业是他从小就被教育的事情。

除了家里的农活之外,埃文一有空就会接受父亲指导弓箭的技艺与短刀的使用手法。

如果不出意外,他在成年之后,也会成为镇子里的一名猎人。

这是他年少时的想法,但在实际成年了之后,埃文觉得,维顿镇太小了。

一个只有一千人口的镇子,朝西走是荒地,朝东走是开拓出的农田,除此之外,附近不是森林就是矿场。

不知从何时起,他想离开维顿镇,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或许是偶然一次在酒馆里听到了商人们的交谈吧,听说在东部平原有着聚集着十万人口以上的大型城市银森城;王国的中心区域王都,则是有着百万人口居住的黄金汇聚之城。

黄金是什么样的?身为猎人的儿子,平时见过的最大数额的钱币也只是银币,他不知道黄金是什么样的,也从未见过真正的金色。

可能是出于好奇心,也可能是源自血脉中的冒险精神,当他把想要离开维顿镇的想法告诉他父亲时,得到的答案是不允许,理由很简单——

他太弱小了。

东部平原是相对富裕之地,想要独自一人穿越,必须要有一身足以抵挡强盗团伙的武艺。

等进入了城市之后,想要能养活自己,又必须要有着一技之长。

在埃文眼中,他的父亲是最早一批跟着前代伯爵来到这片贫瘠之地的跟随者,是见过“大世面”

的人。

父亲的话,对他而言一定不会错。

所以,该怎么变强呢?

埃文自知自己的狩猎技艺尚不成熟,只敢在森林的外围区域里狩猎一些中小型动物。

当镇子里传出了魔狼的传闻后,他第一时间不是惊慌,而是想去森林里探个究竟。

说实话,当埃文心中出现了这个念头时,他自己也吓

了一跳。

难道我是不要命了?他心想,魔兽是连骑士老爷都难以力敌的猛兽,自己一个人前往森林,怕是只能给魔兽塞牙缝。

但他止不住对魔狼的样子所产生的好奇,想要狩猎的冲动从他的血管里扩张,不断地涌上大脑,冲上心头。

只要看一眼就好,只要远远地看一眼就行……

不行,如果被发现我是不可能跑得过魔狼……

埃文坐在家中,心中正纠结不已时,他听到了屋外巡逻队员的大声喊话。

接着,他在中心广场里见证到了一切——凯旋而归的领主老爷与骑士老爷,以及用木架子挂起来的巨狼尸首。

埃文站在了人群的中央,远远地看着那颗狰狞的狼头。

天呐,他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森林狼对于他这个年轻猎人而言,并不是什么新奇的物种,几次跟随着他父亲一同在森林里打猎的时候,他曾亲眼见到过不少的森林狼群,但眼前的这头魔狼……

毫无疑问,魔兽跟普通的野兽,在物种上有着根本的差别。

挂在架子上的魔狼,即便是死了,但它的余威犹在。

全身灰色皮毛上能看出有着一层黯淡的光泽,锐利的巨爪上也仍有着不少黯淡的血迹,巨大又粗壮的尾巴似乎随时能将人拦腰扫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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