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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原来是李逍 求追读(第1页)

竹清诗社的人看到李逍动笔,就知道稳了。

李逍老板不写则已,一写必是佳作。

事实也的确如此。

当李逍停笔的时候,所有竹清诗社的人都只感觉有一种极度舒爽的快感直冲天灵盖。

非常亢奋!

张青河的《白云山》的确极具想象力,让人称绝。

但是,和李逍老板这大胆而又浪漫的想象力一比,瞬间弱了无数倍。

你断崖冲云霄,而李逍老板手可摘星辰。

一对比,差距明显。

你黄鹤不得飞,猿猱啼无声。

而李逍老板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差距更是极大!

前者仅是想象力不错,而后者在极具想象力的同时,还具有非常浓郁的浪漫主义色彩。

《白云山》有比较大的可能会成为名诗,在全国范围内流传。

而《夜宿白云山》将会成为经典,甚至流传后世。

这一轮比赛他们竹清诗社赢了,毫无争议。

现场所有的游客们不可思议,而又兴奋不已。

他们先前看到李逍动笔,还说是因为时间到了,小伙子即便还没有什么好的诗句,也不得不动笔了。

却哪里知道小伙子写出的诗一读,快感简直袭遍全身。

刺激而又舒服!

“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绝对成为经典。

小伙子这首诗要比张青河的《白云山》好很多。

难以置信!

虽然知道小伙子也很厉害,并不是没有赢过张青河的可能。

但真的想不到,小伙子会以一种碾压的方式获胜。

这也太强了吧?

“我先前判断失误了。

原来小伙子比我想象中还要强很多。”

“原来老板除了拥有顶级厨艺之外,还拥有顶级的写诗能力。

太牛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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