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百九十四章 曹勐 我做出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第1页)

,,,!

bsp;终于,讲到了最后。

“三年前荒魏大战,异族趁势入侵西陇山脉,此乃大魏覆灭荒国的不二时机。

但人族大义不可违,儿臣顺应大义,联荒剿灭异族,只能退而求其次,取得三年发展之期。”

“原以为,此三年会成为魏国腾飞的根基。”

“却不曾想,这三年竟在儿臣的昏聩之下,堕入永夜!”

“只过了半年,荒国便得甲申七子……”

“……”

“至此!

魏国如同蚁穴遍布的堤坝,都不用人动,风一吹就塌了!”

“祖宗数百年基业,到了儿臣手中,却衰败如斯,儿臣罪不容诛,愧对祖宗。”

“如今,五城狼烟弥漫,建安及及可危,儿臣之罪,大魏百姓之危,也许只有一招能解!”

“此举,儿臣也不知对错,但意已决,若错了,罪责由儿臣一人承担。”

说完最后一句话,他便不再做声。

而他手中的木簪,已经缠满了头发,并且编制成了人形。

他深吸了一口气,从怀中取出一把匕首,在手腕上轻轻一割。

一时间血流如注,全都被木簪吸收。

吸收完鲜血之后,木簪和上面的头发发生了急剧的变化。

木簪为骨,断发为肌。

很快就幻化成了人形。

此人的模样,与曹勐有七分相像,却好像少了一些帝王的威仪和霸气。

穿着粗布麻衣,看起来倒像是个普通的老头。

曹勐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他,没有说任何话。

念头一动。

傀儡便已经意会,郑重地拱了拱手,便离开了祠堂。

曹勐则是盘腿坐下,挺胸昂头。

他的眼神,再也不复狂躁,彷佛又变回了那个意气风发的君王。

……

邾城。

赵昊坐在城墙上,悠哉悠哉地晃着二郎腿。

这次攻陷邾城,比他想象中的要简单一些。

高压之下,意识再敏锐的将领都有可能犯浑,贺繁虽然也是一个不错的将领,但毕竟比不上贺啖贺归,发现六十万大军的踪影,很难不派兵协防。

何况,厘城的地位本身就与邾城比较接近,容易成为突破口。

再加上竹叶这吞天魔功实在过于恐怖。

夺下这么多城池以后,山河印的功效凭空拔高了许多,国运赦免作用提高了不知道多少。

再加上枯荣文星的治疗,才勉强把她的国运反噬化解不少。

不然,也不可能运输一百二十万主力这么恐怖。

当然。

最重要的,还是明心文星。

热门小说推荐
隐婚

隐婚

许倾嫁给顾随,一个为钱,一个为应付父母,婚后夫妻甚少见面。一个在娱乐圈里风声水起,绯闻满天。一个在投资界里声名显赫,美女缠身。偶有一日。许倾参加一个饭局,给投资商大佬敬酒。她看着坐在身旁的高大男人,觉得眼熟。饭后。顾随坐在后座,闭目养神,语气低沉刚刚敬酒那女人,挺眼熟。助理在前头回答她是您妻子,许倾。顾随睁眼哦?不久后,一档综艺节目热火朝天开播,主题叫我们相爱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隐婚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在火影修仙

我在火影修仙

穿越成为拥有漩涡一族血脉的孤儿,抱紧漩涡玖辛奈和纲手的大腿,在火影努力生存,研究修仙的故事。于是,玄月知道了纲手从飞机场变成大凶的秘密大家千万别误会,这绝对是正统的火影修仙!...

小僧开挂了

小僧开挂了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侠之小者,祸国殃民。大家吼,我系渣渣休,系兄dei快来读这个侠客有点猛。...

我的修炼能加速

我的修炼能加速

穿越异族为祸科举选材的武道世界,楚休激活加速系统!常人耗时耗力的修炼过程,楚休一个加速,瞬间完成!加速结束,你已领悟至高拳意!他人耗费数十年方可领悟的意境,楚休一键顿悟!加速结束,你已突破至人皇境!天才近百年苦功才能触及的境界,楚休一键抵达!无数天骄他为何比我还要妖孽?!各国朝廷愿以大将军之职,邀楚休入国!就在那一键又一键的加速中,楚休不知不觉已踏至武道绝颠...

穿书反派逃命守则

穿书反派逃命守则

在王团团成为一本书的盟主时,这本书给她带来了一个福利。她穿越了,穿到了这个书的世界。作为一名死忠粉,她对这个世界的剧情了如指掌。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吗?她又不是女主,女配,而是女主的对头,最美雌性索菲亚。那个跟女主作对,被万众粉丝唾弃的女反派。让她早点死的反派,也是小说中前期女主的最大对头。她差点害的女主一尸两命,到最后自己却是一尸六命。生下的小虎崽一个都没有活,自己的小命也没了。为什么给了她穿书的命,却让她不得好死呢。清醒之后,王团团决定改变命运,远离男主和女主,这样才能够保住小命。本书又名异世夫君是反派,是异世系列文呦...

霸总的小玫瑰

霸总的小玫瑰

下本写唯一心动,作者专栏求戳求收藏!沈皙栀爱上一个美人。美人是她哥哥的好友,斯文儒雅,谈吐温谦。而和美人在一起之后,沈皙栀实在受不了对方令人窒息的占有欲。提出分手的那一天,雨下的很大。一向斯文优雅的美人捏着她下颚,叼着一支烟,金丝镜片下的桃花眸波光流转,眼尾灼烧成艳红,将她死死揽在怀中你想我死吗?乔纵第一次见到沈皙栀时,少女一袭红裙与人共舞,雪肤乌发红唇,艳的惊人,如一朵火红玫瑰花。他还没下手,少女便小心翼翼的接近他。她说她喜欢他的温雅,喜欢他的气质,喜欢他伪装出来的斯文皮囊。后来少女见过他最疯狂的那一面。他在身上纹了少女最爱的玫瑰花,在深夜克制又隐忍的亲吻她,为了她失了理智。病态霸总X小玫瑰花你是我生命中的第一枝玫瑰。甜蜜日常,he1男主身体不好,病弱的那挂,算是白切黑(?)2年龄差十岁3有甜有虐,虐点是男主身体不好,但是会好起来4男主炒鸡宠。预收唯一心动求收藏病娇霸道痞子少年vs心机小软妹那个小痞子盯她很久了。楼下商店装修。林冉每次路过,都能察觉到一道灼热的视线。她顺着那道视线看过去,一众装修工围在一起,或吃饭或聊天。其中最显眼的是个留寸头的少年。少年一身腱子肉,眉眼硬挺凶悍。吊儿郎当的翘着腿,齿间烟头明灭,模样张狂又不羁。林冉知道他叫陆无别。这一年的陆无别穷困潦倒,一身傲骨被折。某个夏夜。萤虫飞舞,弦月高悬于漆黑天幕。陆无别倚在一棵树边,脚边躺了几个空酒瓶子,远处的路灯灯光混合着皎皎月色,将他的脸庞照的半明半昧。他手上夹着烟,吸了口,在朦胧烟雾中看向林冉,眼底情绪未明,唇角微勾,三分痞气七分玩笑,问林姑娘,喜欢我啊?林冉点点头。陆无别神色淡了许多,仍是那副不太正经的语气,那要不要跟了我?林冉说要。陆无别扔了烟,一脚踩灭,向来霸道不讲理的少年一下红了眼睛,伸手将林冉死死揽入怀中。多年后,陆无别事业有成,有记者采访陆总,渴望得知他的成功经验。西装革履的陆无别对着镜头笑了笑,有了沉稳男人模样。他道我十九岁的时候看上一姑娘,我哄她,跟了我,我会给她好的生活。他笑了下姑娘傻乎乎的,信了我。说着偏头看了眼身边的林冉,目光专注又深情,轻声道我总得成为配的上她的人吧。1男主会努力学习成为一个有文化的人2从校服到婚纱,男女主为彼此初恋,彼此为了对方变成更好的人预收落入掌中被迫结婚前,付宁听说过姜旭凛。传闻此人年少时家境贫寒,而后白手起家,手段狠辣,并非善茬。新婚那天晚上。黑暗中,姜旭凛点燃一支烟,指尖一点猩红。青白烟雾袅袅腾起,掩住他眉眼。他目光痴迷凝视付宁,良久轻笑一声怕老子啊?付宁乖巧坐在床沿,桃花眸望着他,轻声喊姜先生。姜旭凛敛了笑,冷着眉眼,一声不吭跑去睡沙发。晚上降温,付宁给他盖被子。听见男人梦中呢喃宁宁老婆,新婚快乐。后来付宁才知道,传闻中手段狠辣的姜旭凛是个怂包。暗恋她多年却始终不敢表白,连娶了她都怕玷污她。付宁打趣说姜先生,我给您取个名字叫姜小怂。姜旭凛并不生气,宠溺捏捏她小脸,温和一笑你呀。掌中雀x豪门客人间甜心x真阴狠深爱一个人才会在她面前小心翼翼你是人间桃源1婚后甜蜜日常2男主暗恋女主多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