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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2页)

为了避免引起徐家亲友的干预以至枝节横生,剪大先生说得颇为仔细。

“三年前徐中岳与卫天元约定在嵩山比武,经过他们双方同意,在场的公证人共有三位:少林寺的监寺枯禅上人、崆峒派的掌门一瓢道长和我。

“他们的比武是讲好了分三场以决胜负的。”

他是用公证人的身份说话的,故此把客套的称呼都省略了,对双方都是直呼其名。

说了这段“引子”

,他好像回忆当日之事,心中犹有余悸。

顿了一顿。

“这三场比武,比的是什么?”

心急的已忍不住发问了。

剪大先生继续说道:“第一场比暗器,第二场比掌,第三场比剑。

不过他们所订的规矩有点特别,认真说来,不能算是双方面你来我往的比武,而且虽然分为三场,却有可能比了一场就告结果,也有可能再比一次,共比六场,也分不出胜负。”

徐中岳以暗器、剑、掌并称三绝展骨钉、蹑云剑法、大摔碑手,每一样都足以称雄江湖。

众人听了,不觉都是心里想道:“比的都是徐大侠的看家本领,那次比武,徐大侠纵不能胜,恐怕也决不至于落败的了。”

但听了剪大先生对“规矩”

的解释,大家却又都是感觉莫名其妙。

梅清风道:“何以会有这样古怪的规矩,剪大先生是否可以解释得更加清楚一些?”

剪大先生道:“是这样的,比武分为攻守两方,第一次的三场比试,均由攻方发招,守方不能还手,如果第一场比试,守方就给对方的暗器打死或打伤,比试当然就不能继续进行,只能宣告攻方得胜了。

“如果接了第一场,第二场比剑,攻方在公证人从一数到十时,可以连发三招,若然还是刺不死守方,第三场比掌,攻方只能击对方一掌,守方倘若也能避开,那么第一次的比试就告结束。”

“但这只是第一次的比武结束,并非胜负已决。

“第二次比武,由原来的守方变为攻方,依照上述规矩,日期地点,可以由他来定。

倘若这三场比武,他的对手也都能够应付得了的话,整个比武就宣告以和局终场。

“要是在六场比试之中,双方都曾在某一场受过伤,而所受的伤并非完全消失抵抗能力的话,那就由公证人决定谁人所受的伤较重来决胜负?”

这真是别开生面的比武,是每一场都有性命之危的比武。

众人听了,无不骇然!

印新磨冷笑道:“第一次的三场比武,想必是这位飞天神龙卫先生作攻方了?”

剪大先生淡淡说道:“刚刚相反,那次比武,我三个作证人的本来要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先后的,卫天元自愿礼让,由徐中岳先生作攻方?”

剪大先生把事实说了出来,徐家亲友相顾失色,徐中岳的脸色也不由得青里泛红!

楚天舒故意问道:“卫天元自愿礼让,徐大侠也自愿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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