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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长工李强一家子(第2页)

李淼,可是家里仅有的子嗣了。

要是断了嗣,那家里的房产、田地都保不住。

封建宗族社会就是这样,政不下乡,又何况是村里。

族里的规矩最大,族长、族老就能言出法随。

但也是讲族规的。

族规规定,一旦谁家断了香火,财产就得归公众所有。

有妇人在也没用。

那以后只能过着接受公众接济的生活。

能不饿死就算不错了。

奶奶,李胡氏为人老到,慈善持家。

在村里的口碑一向不错,母亲过得也很好,可以说家庭和睦,温饱有余。

说实在的,李淼也感觉生活在这样的家庭也挺好,虽说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人家,但过得舒坦。

一家人都宝贵着他呢!

在这个家里,他就是皇帝。

李淼也是讨家里人喜欢,包括长工一家。

长工一家三口,李强、芳嫂和李水,小名小兔子。

只要李淼一声令下,小兔子李水跑得真跟兔子一样快。

办事利索。

所以有时大名会取错,小名一般都错不了。

李水比李淼矮了半个头,虽说两人同岁,关键是李水营养跟不上啊!

倒不是吃不饱。

李淼家里是村里唯一一家能让长工们一年到头都能吃饱的。

不过平时也只能是粗粮。

农忙、年节时才能吃上一顿好的。

村里一般人家的长工,平时六七成饱。

也是粗粮。

多吃了,浪费粮食。

这是共识。

李强本是同族。

因为家里穷,过不下去了。

于是就被雇来做了长工,他人老实勤快,也是一把庄稼好手。

那年大饥荒,方嫂来要饭。

到了李家,奶奶收留了她,后来就有了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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