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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 13 章(第1页)

低烧唯一的不好就是浑身哪里都酸痛。

孟昭和一整天上课都只能勉勉强强在状态。

昨天竞赛的成绩已经出来了,原本十多个人,走了一半。

而剩下的一半里,还得淘汰一半。

今天不训练,梁意致叫他们回去背书,明天放学后照旧考试。

江邢还是头一次回家之后,发现孟昭和在家。

客厅里灯开着,她裹着条毯子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腿上摆着一叠资料。

全身就只有一个脑袋露出外面。

毯子上有小绵羊的卡通图案,她把头埋得很低,打了一个哈欠。

原本看几遍就能记住东西的脑子,现在记一点忘一点。

江邢把书包丢到沙发上,探身过去看了眼她。

眼睛睁着,此刻被低烧烧的眼尾有点红。

看见落在毯子上的影子,孟昭和抬头看他,然后又低头继续背书。

“你吃药了没有?”

孟昭和摇头:“明天考试了,我怕吃药晚上太困背不了书。”

这中爱学习的理由,江邢长这么大真的是头一回听说。

江邢爆粗:“靠,这个破竞赛有这么重要吗?”

“恩。

对我来说很重要。”

孟昭和申请大学的简历上需要这么一栏经历。

她耷拉着脑袋又看了几页纸,一瓶矿泉水从旁边砸了过来,再然后是一板退烧药:“吃。

我两个小时后叫你起床背书。

不吃你觉得你这个破状态背了第二天能记住多少?”

她把手从毯子里伸出来,浑身都没有力气,连个瓶盖都拧不开。

手里的矿泉水瓶被人拿走了,再递过来的时候瓶盖没了。

吃完药,孟昭和裹着毯子倒头就睡。

江邢起身去帮她把客厅刺眼的大灯关掉,只留下一盏小灯悬在头顶。

她很久没有做梦梦到她亲妈了。

任馥贞是她妈妈的名字,小时候长在喀城,后来跟着她爸妈一起去了美国生活了几年,千禧年前又回了喀城。

没结婚前,在喀城的饭店里唱歌。

结婚后辞掉了工作,在家里带孟昭和和孟沭。

因为结婚前的工作,她是街坊邻居里不正经的人。

后来她跟一个以前在饭店唱歌时候认识的英国男人跑了。

孟昭和那时候还小,她隐隐有预感。

会看见她妈妈用英文和别人打电话,一打就是好久。

从电视剧里看见英国有关的东西,会告诉孟昭和,英国很好,她认识的英国人也很好。

任馥贞将孟昭和抱起来,坐在她腿上,亲昵的摸着她的脸颊,用满是泪水的眼睛看着她,却笑盈盈的说:“在那里没有人会对我指指点点,他们不知道我的从前。”

小时候因为任馥贞的话,‘英国很好,英国人很好’,成了孟昭和小时候潜意识里的一个片面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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