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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该往何处去
葛咄拿着一把长枪,身上穿着他年轻时的扎甲,不过看上去不太合身,有些小了。
张昭猜测的没错,十年前的葛咄是个顶尖的勇士,死在他手下的吐蕃勇士、璨微勇士不知凡几,但十年后的今天,他早就堕落腐化了。
虽然是个马贼,又是在河西走廊的沙洲,这里黄沙遍地、物产不丰,但作为一个统领了数百马贼,匪名通达瓜沙的马贼头子。
葛咄的日子过得还是很不错的,妻妾六七个,一顿能吃半只羊,屁股大的放不进马鞍,肚子大的穿不上扎甲,哪还有半分年轻时期的勇武。
这也是葛咄果断逃跑的原因,惜命!
年纪大点、条件好点、觉得自己该享受生活的人,最是惜命!
遇到危险的首先选择就是如何保全自己已经拥有的一切。
“风!
风!
风!
风!”
激昂的声音响起,只穿了一条犊鼻短裤,赤果上身露出一身马甲线的张昭灵活跳动了两下。
他一手拿着尖头锤,一手拿着一面手牌,周围的呼喊声越热烈,他就越是兴奋,仿佛又回到了全甲格斗的赛场上一样。
葛咄的脸色非常难看,黑黄的面孔被冻的铁青,鼻子通红,手也有些僵直,他并不觉得四处传来的‘风!
风!
’战吼是在为他鼓劲,反倒是像在为他送终。
“某杀了你!
啊呀!”
寒风轻易钻进扎甲中,把葛咄冻的越来越难受的时候,他终于找到了以往的几分感觉,八尺长的长枪对着张昭的胸墙就捅了过来。
慢了!
动作太慢!
太明显了!
张昭明显感觉到了葛咄的武力值比起刚包扎的琼热多金要差很多,枪头捅刺的方向过于明显,刺来的速度和力度也不足。
‘啪!
’张昭用手牌轻轻一磕,很轻易的就**开了葛咄的捅刺,葛咄见状,立刻就收回枪头想要继续再捅,不过张昭不给他这个机会了,我超哥干脆把手里的手牌一扔,左手抓住枪头一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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