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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我不是弱鸡(第1页)

见颜少卿肯配合了,辛槐转回头,看着前方,做出一副惊讶的模样,自言自语道:

“屋里怎么翻成这样?”

颜少卿几步上前,手拿着鹅卵石轻轻碰了碰辛槐的后脑勺。

辛槐:“……”

还是有点痛的!

但他忍着,倒地装死。

可此时,颜少卿拿着鹅卵石有些茫然,问道:

“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辛槐差点气晕倒:

“大人,我方才说过了,您要将自己代入成凶手。

您想想,若您是盗贼,偷东西被撞见,然后砸了我后脑勺解决了我,之后,你会怎么做?”

颜少卿这才彻底明白什么叫犯罪现场重建。

原来是这样!

他想了想,道:“我若是杀人如麻心狠手辣的盗贼,砸死你后,我会镇定地将凶器收好,然后,趁还未被张家人发现前,赶紧卷了财物逃跑。

若我是初犯,杀了人后,我肯定会吓得手足无措,扔了凶器。

但这不对,若扔了凶器,必定会留在现场。

可现场既无凶器,也无凶器落地的痕迹。

所以,我不是新手,而是个心狠手辣的老手,杀了人后,不但不害怕,还镇定地收好凶器,卷走财物逃跑。”

“很好!”

辛槐夸赞了一句,又道:

“张大强既然能发现屋里被翻动,那表示,屋里必定有灯光。

不管是原先书房里就有灯光,还是他带来的灯笼,反正屋里有灯光,能视物。

若您是个镇定的老手,

心态极稳。

那请问,在有灯光的情况下,您会不会不小心踩中张大强后脑勺流出的那一点点血迹?大人,您再想一想,血迹基本流在脑袋和肩膀这一小块区域,是什么情况下,您会踩中这块血迹,还是鞋尖冲着血迹的方向,还是整个鞋底都踩到了。

现场留下的血迹比那鞋子大不了多少,不,应该说,正好一个鞋底大小。

是什么情况下,会这般凑巧,整个踩着,没有打滑的情况,没有蹭到我的头脖子和肩膀?而且,血迹这种东西,不是人人避而远之吗?”

颜少卿脑中想象着画面,摇头道:

“不大可能。

张家的书房不小,张大强尸体周围有十分充足的地方够我走动。

就算发生了什么事,我不小心踩到了血,也不可能会整只鞋踩在血上。”

“大人真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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